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3月24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越秀房产基金”)发布公告称,全数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费用。
公告显示,越秀房产基金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管理人费用支付情况已作出调整。具体来看,该期间的管理人费用总额为0.87亿元(约合0.96亿港元)。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选择以基金单位形式收取这笔费用,并同意免除原本应以现金支付的超过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的部分,即0.07亿元(约合0.08亿港元)。剩余的管理人费用0.82亿元(约合0.9亿港元)将分两批支付,其中第一批0.76亿元(约合0.84亿港元)已于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基准日(2024年3月22日)通过发行新基金单位支付,第二批0.03亿元(约合0.036亿港元)则将予以递延,在之后的日期支付。
此外,公告还披露,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就相关期间可收取最多0.83亿个新基金单位,约占已发行基金单位49.99亿个的1.67%。而新基金单位的收取方为YueXiu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越秀地产的全资附属公司)。同时房产,公告明确了计算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所用汇率为管理人费用基金单位基准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平均收市汇率。
越秀房产基金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全数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剩余相关期间管理人费用符合信托契约条款,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无需事先取得基金单位持有人的特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