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法院了,困扰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终于解决了,我要给你们点赞……”3月11日,申请人王某来到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公主岭人民法庭,在见到审判本案的法官后,王某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王某与徐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2016年7月9日,王某与徐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该处房屋归王某所有,该房屋后续贷款由王某独立偿还,若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房产,双方必须相互积极配合办理。后王某要求徐某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无果。
双方这起纠纷经公主岭人民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处房屋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徐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配合王某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与徐某取得了联系,并告知徐某应尽快配合王某办理过户事宜。然而,徐某却以人在外地工作忙,没有时间去处理其他的事务为由,拖延办理。
3月11日,法官宫萍与执行局干警夏骥和王某一同来到公主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案件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了该中心工作人员,请求协助将涉案房屋强制过户到王某名下。十几分钟后,房屋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
整个过程,王某没有多跑一次路,没有多花费一分钱,困扰了王某许久的难题也被迎刃而解。事后,王某对公主岭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