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自行处置案例房产顺利成交“一减两增”解决法院难点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4-03-25 10:11:24

  近日,阿里资产平台拍卖成交了一套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龙岗开发区斯瑞新景苑6幢103的住宅。这是合肥首例自行处置的案例。

合肥首例自行处置案例房产顺利成交“一减两增”解决法院难点(图1)

  这套房产建筑面积110.07㎡,2019年发证,所在楼层为1楼,总层数6层。这套房产从3月17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起拍价95万元。

  当天下午16:11就有竞拍者出价,18日上午10时,这套房产顺利以底价成交。

  此套房产来源是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件金融借贷纠纷案房产,当事人诉至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债务,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诉前调解和执前调解方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在法院的监督下,通过委托拍卖服务机构在互联网平台公开自行处置资产的方式完成债务偿还,化解纠纷。这是合肥市首例多元解纷自行处置资产的成功案例, 更是聚焦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做实司法调解,推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的有效体现,让当事人既感受到了司法执行的“力度”,又感受到了司法执行的“温度”。

  多元解纷自行处置,是指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自行委托拍卖机构,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为进一步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信息化发展,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加快财产的处置力度和高效变现,更好更快地维护双方当事人最大利益,推动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阿里资产提供了集合诉导分流、协助调解、立案辅助、财产查控、辅助送达、协助卷宗整理、网络信息发布展示、整合营销资源、网络竞价交易等相关线下辅助服务、线上软件技术服务的一整套服务方案。

  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我国法院受理案件量、网拍标的数呈现逐年上升态势,案件量多导致法院工作负担繁重。自2017年全国法院正式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执结效率提升;但整体执行案件量及网拍次数的增长以及市场经济下滑对结案效率造成影响,法院压力增大。

  “减负”是指自行处置在法院及国家的政策支持下,通过整合网拍平台、司辅机构等专业力量提供一体化自行处置服务以此来剥离法院的繁重事务性工作,为法院工作整体减负。

  “增速”是指自行处置的短处置周期,短服务流程能加快资产处置效率,,从而提高法院的执行结案率及执行到位率。

  “增效”是指自行处置通过市场化方式寻找投资人买受人,避免资产抵债,增加拍卖成交率及执行到位效率。

合肥首例自行处置案例房产顺利成交“一减两增”解决法院难点(图2)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处置,人民法院可以监督其在90天内自行处置:

  (一)对标的物数量多、金额大或者情况复杂的财产,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财产;

  (二)被执行人认为网络询价或评估价过低,申请以不低于网络询价或评估价自行处置查封财产;

  (四)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低价处置财产情形的;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被执行人在90天内自行处置财产,拍卖保证金及尾款应当转入人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一)在执行不宜长期保存、易贬值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财产,或者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票据等,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二)在执行股权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现有材料无法出具评估报告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

  (三)在执行酒水、字画、黄金、珠宝等财产,执行法院对资产真假、价格难以评估鉴定,或者鉴定、评估费用过高的;

  (四)执行依据为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司法确认裁定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的;

  (五)其他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法院强制拍卖,可以由被执行人资产处置的。

  自行处置有【网拍优先原则】,即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自行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通过阿里资产进行资产处置,不仅能调整资产交易进场流程和相关程序,完成具体上拍事宜、竞价跟进、平台系统操作等服务;还能负责标的上架等线上流程服务、解答用户咨询、协助看样、售后交割、贷款等线下业务。

  这种方式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引导并规范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资产,对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突出当事人推进执行案件的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