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旨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完善梯度化人才安居体系,提升人才获得感。
《通知》明确,加快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将人才纳入保障对象范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人才申购保障性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租金定价方式,加大对人才租赁优惠力度房源,满足人才阶段性住房需求;合理布局建设面向人才优先优惠销售的商品住房,分区施策、以需定建,满足人才多元化安居需求。
优化人才公寓选房排序规则方面,《通知》明确,《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A、B、C、D、E、F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时,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同等条件下按取得人才资格先后时间选房。
完善人才预留房源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提到,《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符合条件的A、B类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支持,预留房源数量不超过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20%。
加强人才资格认定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成都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认定系统,按照线上分类申报、行业管理部门归口认定,“一站式”受理人才资格分类认定。经认定的人才,成都市住建局牵头对其人才住房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安居资格。(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雷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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